分類:教材出版 發(fā)表時(shí)間:2019-06-28
副主編通常是教材的作者之一,出版教材能夠評職稱加分,但評審單位會(huì)根據(jù)晉升職稱等級對參評人提出不同的教材作者位置要求,一旦出現(xiàn)不符合要求的情況,則出版的教材對于該參評人來說是無效的。那么,副主編要第幾位才有用?
教材的作者,可安排主編、副主編和參編,不管是哪一個(gè)作者位置,都可以評職稱加分,其中,主編的加分最高,副主編次之,參編最低。但這并不意味著,參評人可以選擇任意作者位置,因?yàn)檫€與評的職稱等級有關(guān),其中主編常用于評正高職稱,副主編評副高職稱,參編評中級職稱。根據(jù)此規(guī)定要求,我們可以判斷,副主編第幾位對評正高都沒用,對評中級職稱都有用,而對于副高職稱來說,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,通常來說副主編第幾位評副高都是沒問題的,但就怕遇到評審單位特別指出只認(rèn)可教材的第一副主編,或第一副主編、第二副主編等這樣的標(biāo)準(zhǔn),此時(shí)參評人盲目選擇副主編的位置,就有可能起不到加分作用。
總的來說,教材副主編通常安排三位,包括第一副主編、第二副主編和第三副主編,可用于評職稱加分。在評副高職稱時(shí),用副主編位置的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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