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教材出版 發(fā)表時間:2018-09-12
參編教材出書,通常需要權(quán)威性的證明,以確定事情的真實性。那么,參編教材怎么證明?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兩種,一種是去新聞出版總署,根據(jù)CIP數(shù)據(jù)查詢得知;二是找出版社開具相關(guān)證明。
一本教材中,可以安排的位置是主編、副主編和參編,那參編教材時,就可能是這三個位置中的任意一個,不同的教材作者位置,那選擇證明的方法不盡相同,具體出現(xiàn)的情況如下所述:
一是參編教材的主編
教材的主編,是一本教材中最重要的位置,通常最多是可以安排3人的,即第一主編、第二主編、第三主編,三名主編,都可以在新聞出版總署查詢到作者姓名。那可證明的方法,上述兩種都可以選擇,但這必須建立在備案的前提之下。
出版一本教材時,采用實名制的方法申請書號,并在新聞出版總署備案,若提交了主編的信息,按等一段時間更新后,就可以通過CIP數(shù)據(jù)和書號,查詢得到教材的信息,若與自己提供的教材信息一致,那可以證明自己參編了該本教材。
二是參編教材的副主編、參編
教材的副主編、參編是不能在新聞出版總署查詢到姓名的,那只能選擇找出版社開具證明的方法。證明模板,出版社都有,并蓋章,用于證明自己參編該本教材。當(dāng)然主編采用該方法證明時,操作手續(xù)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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