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學術(shù)著作 發(fā)表時間:2019-05-08
著作是評職稱中重量級的加分方法,不僅評中級職稱可加分,評副高和正高也可以加分。既然著作評的職稱等級這么多,那么,上次評職稱用的著作再評還能用嗎?這就要看對誰說。對于同一個人來說,肯定是不能用的,對于不同的人來說,是可以再用的。
評職稱認可出版著作,評的職稱等級越高對于出版著作的作者位置要求也越靠前。對于同一個人來說,署名出版著作的第二作者位置,這個位置既可以評中級職稱,也可以評副高職稱。當用著作參評了中級職稱,想要再參評副高職稱,就不再被評審單位認可。也就是說對于同一個人,評職稱的著作是不能重復用的。對于不同的人來說,即同一本著作中,A署名第一作者、B署名第二作者、C署名第三作者,A用著作評了正規(guī)職稱,B可以用同一本著作評副高或中級職稱,C還可以用同一本著作評中級職稱。即對于不同的人來說,同一本評職稱著作是可以重復用的。
出版著作用于評職稱,要滿足評審單位提出的要求,主要包括三個方面:一是著作要正式出版;二是要選對作者位置和編寫字數(shù);三是要及時出版。由于對于同一個人來說,肯定是從低級職稱向更高級職稱依次晉升的,不能抱著出版一本著作就萬事大吉的心態(tài),還應該在升職后的工作中,繼續(xù)編寫出版著作,并保證出版著作符合晉升職稱等級的要求,否則不被認可,失去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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