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學術(shù)著作 發(fā)表時間:2019-06-13
著作副主編需要證明嗎?通常來說是需要的。著作可以安排作者擔任主編和副主編,新聞出版總署允許查詢到的作者姓名有人數(shù)限制,通常是前三名,即著作的主編可以直接查詢到,而副主編通常查不到,作為著作副主編作者,是需要提供有效證據(jù)來證明,而證明材料,找出版社開具。
著作的主編和副主編,每個作者位置都很重要,只不過在重要程度上,主編相對更高一些,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副主編位置,為相應的作者帶來的好處。而且作為一本著作的副主編,所付出相比較主編來說也會更一些,甚至要靠主編的來帶動著作的價值和成績,也讓自己獲得更多的認可和贊揚。
如今很多人會關(guān)注自己在出版著作作者一欄中署名的作者位置,其實更多的是想要考著作獲得更多的職稱加分,讓自己有更大的優(yōu)勢晉升,以爭取到升職和加薪。作為著作的副主編,常用于評副高職稱,即參評人評中級、副高級職稱時,都可以選擇著作副主編的位置來署名。
作為著作的副主編,一是要編寫一定的字數(shù),但會比主編少;二是要承擔一定的出版費用,占比也會比主編少;三是參評職稱,副主編評的職稱等級和獲得的加分,不如主編好。但對參評人來說,晉升職稱等級用副主編就行,就沒有必要挑戰(zhàn)難度更大的主編。
著作副主編需要證明嗎?以上就是本文關(guān)于該問題的介紹,更多關(guān)于著作出版方面的疑問,可以隨時咨詢我們蘭竹文化網(wǎng)的在線編輯。
本文由蘭竹文化網(wǎng)首發(fā),一個專業(yè)的出書服務平臺。
上一篇:著作自費出版費用 下一篇:CIP號怎么申請怎么收費
相關(guān)閱讀